北部湾港:向控股股东等定增募资不超36亿元申请获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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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7月11日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据公司同日发布的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531,638,109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亿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南4号南5号泊位工程、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南7号至南10号泊位工程、防城港粮食输送改造工程(六期)、偿还银行借款。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北部湾港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北部湾港集团认购11.1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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