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信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进一步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护航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要求,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阳信县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李延河,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2021年4月至2022年12月,李延河利用担任阳信县水利局、城乡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便利,多次通过向招投标代理机构打招呼等方式,为他人承揽水利工程项目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影响恶劣。李延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5月,李延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阳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马国清,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为他人谋取私利问题。2011年9月至2022年7月,马国清利用担任阳信县房地产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阳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党组成员)、副局长,阳信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征收拆迁组组长、安置楼建设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业务开展、工程承揽方面提供帮助,多次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并将应由个人支付的餐费、购酒款交由私营企业主报销,严重破坏营商环境。马国清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6月,马国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2起典型案例,有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干预插手市场经营活动;有的收受财物、违规用权,为他人谋利提供帮助。这些问题的发生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自律意识不强、纪法观念淡薄,破坏了营商环境,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务必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在服务市场主体和政商交往中既要牢守底线、廉洁用权,又要主动作为、靠前服务。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发展全局的突出位置,坚决扛牢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以优良的干部作风持续擦亮“用信办”服务品牌,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把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紧盯“六大环境”中的“庸懒散”和“中梗阻”开展监督执纪,坚持风腐同查、纪法同施,既着力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纪律、作风问题,又严肃查处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为高质量建设现代化幸福阳信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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